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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FAQMORE+
发布时间:2022-07-18
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发布通知,2022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申报(点击链接,查看通知:@科技型小微企业,2022年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项目开始申报啦)将于7月15日启动,截止日期至7月31日。关于申报常见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了梳理,快来看看吧。
发布时间:2022-07-06
认定中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及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企业在上传有关信息后须留存纸质材料备查。
发布时间:2022-07-06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发布时间:2022-07-06
根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税公告2015年第7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公告2017年第18号)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应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费用文件完成备案,做好资料留存备查。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2-06-30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企业可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23
商标用途:品牌LOGO、网站LOGO、宣传标识、产品名字【留意哟并不是公司名称】,常见的公司名称是由:地域+组织结构来,构成的例如:汇智兴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而商标只取其精髓,选取几个字或是设计一个图型,因此将其称作标识或是LOGO更加适合。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1-08-05
由于申请专利是一项复杂的法律事务,所以普通百姓要完成这项任务并不容易。 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申请事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申请专利并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提交专利授权说明书,并按照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查看详情发布时间:2021-08-05
如果您的申请根据专利局的规定进行了检查,则可以等待专利局要求您发出审判通知。 您可以使用专利局的收费室或专利局的代理进行市内交易,也可以根据电子银行在线付款。 自申请处理时间起,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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