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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5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企业每年5月底前需完成高新统计年报,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的,由认定机构取消高新资格,并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2017年起,高新企业年报填报的数据及发展情况已经与统计、财政、税务、科委等数据库联网,须确保各平台件提交的数据勾稽关系一致。企业所有数据需提前梳理、确保符合认定条件,填报风险和难度逐年增大,需要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及高新企业资质维护经验。
有效期内的高新企业每年5月31日之前,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入“申报管理”界面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要办理”, 进入“企业年报”填写页面,如实填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信息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至认定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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