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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2
园区高新企业入库条件:
第一类 科技创新型企业
第二类 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
第三类 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 科技型总部企业
第五类 其他创新型企业
第六条 北京市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入库。
园区高新入库流程:
1)企业通过中关村示范区官网进行注册并网上申报
2)企业申请时须在线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生产经营状况的各项指标数据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对于符合其他创新型的企业,由分园管委会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创新能力等出具推荐函报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线提交推荐函
4)各分园管委会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核验,核实企业统计信息的完备性。各分园管委会审核确认后须在证书平台审核界面中签署意见。对于年收入规模超过亿元的企业,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各分园的核验意见,结合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入库资质审核应在企业申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修改申报信息重新提交的按最近提交之日算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超过11月25日仍未审核完毕的企业不纳入当年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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